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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4人抢劫伤人面临7年以上重刑 有人未分赃

2018年09月25日 23:21 稿件来源:欧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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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欧联网9月25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19岁台湾周姓男子因欠债,5月间伙同友人21岁杨姓男子、20岁谢姓男子、20岁邓姓男子等人,在台中市大雅区持刀抢劫许姓男子、林姓男子价值33000元(新台币,下同)的财物,被害人被刀划伤。台中地检署9月25日将周某等4人起诉,4人面临7年以上重刑,其中,1人负责驾车接应未分赃。

  起诉书指出,周某、杨某、谢某、邓某等人5月28日深夜在台中市丰原区周某住处旁聚会闲聊,周某因欠债,向杨某、谢某、邓某等人提议抢劫先前有纠纷的许某。

  由周某以通讯软件邀许某稍后在大雅区和平路附近见面,然后,由邓某驾车载周某、杨某、谢某等人前往埋伏。

  次日凌晨,被害人许某搭载友人林某前往赴约。

  周某坐上许某汽车的驾驶座后方,持刀抵住许某,喝令许某将车熄火并交出车上财物。谢某坐上副驾驶座的后方,也持刀抵住坐在副驾驶座的林某,喝令林某不准动。

  然后,周某抢走许某装在皮夹内的现金14000元及价值4000元的iPhone5手机,又抢走林某的价值15000元的iPhone6手机,财物共计价值33000元。

  在抢劫财物过程中,被害人许某、林某挣扎,周某、谢某所持的刀划伤许某的右前臂及林某的左侧拇指及右侧中指。

  周某等人抢劫财物得逞后,坐上邓某接应的车,逃走分赃,周某分得12000元,杨某、谢某各分得1000元,皮夹、手机等物被丢弃。

  被害人报警后,警方循线索拘捕杨某、谢某到案,再传唤周某、邓某到案说明。

【编辑:陆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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